我省将创建校园足球基地学校 足球特长生升学录取可合理流动
2018-01-23 14:58:57

一、继续加强推广普及,充分发挥校园足球综合育人功能


(一)着力扩大校园足球覆盖面。

鼓励支持各年龄段学生广泛参与,不断壮大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的规模,大力组织和培育各级地方和校级足球队,推广普及足球文化,发展学生足球社团,让足球运动融入学生生活、扎根校园。遵循人才培养和足球发展规律,不断增强青少年身体素质,充分发挥足球育人功能,始终把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素质教育、引领学校体育改革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培养身心健康、意志品质优秀、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凝聚校园足球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充分发挥领导小组职能和统筹作用。

参照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领导小组的机构组成办法,各级足球协会自2017年起纳入了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完善会商机制、政策制度和工作程序,坚持目标导向,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校园足球活动的管理、师资、场地和竞赛体系等短板。加强校园足球运动伤害风险管理,提升校园足球安全保障水平。配齐配强体育师资,加强体育学科教研员队伍建设。加大场地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学校足球场地在课余时间向学生开放,有条件的向社会有序开放以及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向学校开放,形成教育与体育、学校与社会、学区与社区共建共享足球场地设施的有效机制,不断提高校内外运动场所和体育场馆的利用率。


(三)加强与各级足球协会的协作。

不断推进教体深度融合,不断加强与各级足球协会的协作,不断完善重大事项沟通协调机制,科学设计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合理适度组织竞赛活动。协调体育部门、足协选派优秀足球教练员、裁判员进校指导、帮助校园足球课余训练、课外活动、教师培训和校内外竞赛等。鼓励各地成立各级校园足球协会并作为足协会员单位,鼓励依托学校或学区组建校园足球俱乐部加入校园足球协会作为会员单位。


三、完善校园足球训练体系,推进足球队伍梯队建设


(四)积极开展足球校内课余训练。

在加强校园足球推广普及的基础上,构建青少年校园足球课余训练机制,利用课余、周末、节假日、寒暑假等时间,遴选有足球运动潜质、热爱足球运动的学生参加校园足球课余训练,进一步提高校园足球运动水平。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单位要在每周至少安排一节足球课的基础上,不断改善条件,自主组织开展校园足球日常课余训练,并做好课余训练有关保障。


(五)积极建设“满天星”精英训练营。

在广泛开展校园足球课余训练的基础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运行和经费”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各地校足办和足协建立学区级、县(市、区)级和市(州)级 “满天星”精英训练营,选拔区域内的优秀青少年足球运动员利用课余、周末、节假日、寒暑假等时间进行集中训练和比赛。省校足办将组织各市(州)“满天星”精英训练营的优秀学生或选拔的最佳阵容定期开展训练。


四、不断完善竞赛体系,形成稳定规范赛制


(六)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校内竞赛。

校内竞赛是以班级、年级或院(系)为参赛单位在校内开展的竞赛活动。小学一、二年级要开展以兴趣培养为主、丰富多彩的足球活动和趣味性足球技能竞赛,三年级以上建立班级足球代表队,开展5人制或8人制校内足球竞赛。初中、高中(含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应建立班级、年级、学校足球代表队,初中开展8人制或11人制校内足球竞赛,高中开展11人制校内足球竞赛。高等学校要建立年级、学院(系)和学校足球代表队,开展学校和学院(系)两级足球竞赛。鼓励所有学校参照上述要求组织校园足球竞赛,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组织校园足球竞赛并参加校园足球校际联赛。


(七)扎实推进校园足球校际联赛。


校园足球校际联赛以学校为参赛单位,分别开展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级联赛。


1.校际联赛分组规则:小学联赛分甲组(六年级,分男、女组)、乙组(五年级,分男、女组)和混合组(三、四年级,性别不限);初中联赛分甲组(初三,分男、女组)和乙组(初一、初二,分男、女组);高中联赛分男、女组;高校联赛分男、女高水平组、校园组和高职组。


2.校际联赛组织部门与时间:县(市、区)级校足办负责小学预选赛、选拔赛和初中预选赛的组织工作。市(州)级校足办负责小学总决赛、初中选拔赛、高中预选赛的组织工作。省校足办负责初中总决赛、高中选拔赛、大学预选赛的组织工作。省级初中组总决赛、高中组选拔赛原则上安排在8月底以前完成,大学预选赛安排在11月底以前完成。各县(市、区)、市(州)的联赛时间自行确定,但原则上应安排在省级联赛以前完成。


3.参赛对象和选拔名额:县(市、区)级联赛参赛队伍数根据学区和学校数确定,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单位必须全部参与;市(州)级联赛由各县(市、区)根据联赛名次确定优胜队伍参赛;省级联赛由各市(州)根据联赛名次确定优胜队伍参赛。省校足办根据省级联赛名次确定优胜队伍参加全国比赛。


4.省校足办每年公布获得国家、省、市(州)各组别校际联赛资格和县(市、区)校际联赛前三名的队员名单,并为队员颁发电子版荣誉证书(可自行下载打印),荣誉证书可以作为就读校园足球基地校、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参考依据。


(八)积极开展校园足球选拔性竞赛。选拔性竞赛是通过组建校园足球“满天星”精英训练营、最佳阵容、俱乐部等方式,分别以区域内小学、初中、高中学校联合组队为参赛单位(大学以学校为参赛单位),以发现、选拔、培养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为主要目的的足球竞赛活动。包括区域、省级和全国训练营竞赛(夏令营、冬令营活动)。


 1.区域训练营竞赛。每学年以县(市、区)、市(州)、和高校为组织单位,通过校园足球“满天星”精英训练营或四级联赛选拔出来的优秀队员,组成各级最佳阵容,利用周末、节假日、寒暑假等时间组织开展高水平足球训练和竞赛,培养和选拔优秀青少年足球运动员,组队参加分区训练营。


2.全省训练营竞赛。包括夏令营、冬令营竞赛活动,分别由四川师范大学负责小学混合组、小学男子甲乙组、小学女子甲乙组全省最佳阵容竞赛选拔和训练工作,由成都学院负责初中男子甲乙组、初中女子甲乙组最佳阵容竞赛选拔和训练工作,由成都体育学院负责高中男女组最佳阵容选拔和训练工作。


3.全国训练营竞赛。省校足办根据竞赛成绩选拔组成四川省小学、初中、高中和高校最佳阵容,推荐参加全国训练营竞赛。


4.凡入选省级各组别最佳阵容的队员,授予国家三级、二级运动员称号;入选全国各组别最佳阵容的队员,授予国家二级、一级运动员称号。省校足办每年公布入选国家、省、市(州)、县(市区)各组别的最佳阵容队员名单,并为队员颁发荣誉证书。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荣誉证书作为就读校园足球基地校、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重要依据。


(九)严明赛风赛纪以赛育人。开展各级各类校园足球竞赛活动应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运动竞赛的综合育人功能,加强裁判员队伍管理、参赛队伍的作风建设。各级赛事主办单位均应成立工作机构,严明赛事纪律,健全赛风赛纪监督、检查、问责等制度和措施,对违纪违规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惩处一起。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防止出现、坚决杜绝校园足球竞赛中弄虚作假、“假球”、“黑哨”等行为和现象,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校园足球竞赛环境。全省青少年校园足球赛风赛纪统一投诉电话:028-86119429,投诉邮箱:scsjyttywc@163.com。


五、开展特色学校评估,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十)开展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分级评审。

结合学校自行申报等级和依据《四川省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与评估标准(试行)》,自2018年起,省校足办将组织研究人员分批次对全省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单位开展现场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分别确定为“特色示范学校”或“特色学校”并正式命名授牌。评估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特色学校建设单位”称号,取消省级专项扶持资金并全省通报。


六、加强校园足球研究与指导,实施足球运动技能等级评定


(十一)成立四川省青少年校园足球研究与指导中心。

研究中心设在成都体育学院,主要开展校园足球教学体系、训练体系、竞赛体系、教练员培训体系研究,指导全省最佳阵容选拔、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校园足球文化建设、学生足球运动技能等级测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工作。


(十二)实施学生足球运动技能等级评定。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学生足球运动技能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教体艺厅〔2016〕4号),自2018年起,各级校足办要将学生足球运动技能等级测试纳入重要工作内容,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并参照省校足办下发的测试培训视频,做好场地、器材准备和测试人员配备与培训,逐步开展学生足球运动技能等级测试评定工作,其中:学生足球运动等级1至2级测试评定由县(市、区)校足办组织实施,3至4级由市(州)校足办组织实施,5级由省校足办委托成都体育学院实施、省校园足球协会协助。各级测试人员由省上集中组织培训合格后执证上岗。


七、加强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畅通足球人才成长成才通道


(十三)加快建设20支左右高校高水平足球运动队(含女队)。

不断完善高水平足球运动队管理制度,加强对运动队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对创建成功的高水平足球运动队给予适当资金支持。高校高水平足球运动队应加强与中小学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足球传统项目学校合作,加强全省统筹布局,积极建设足球项目生源基地,定期组织教练员、运动员和研究人员到中小学校开展帮教活动,着力培养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梯队。


(十四)探索建设校园足球基地学校。

在国家考试招生入学制度改革总体框架内,创建命名一批中小学校园足球基地学校,允许基地学校跨区域招收足球特长生,允许足球特长生在升学录取时合理流动,畅通校园足球学生运动员进入上一级学校、各类优秀运动队、有关足球职业俱乐部的通道,建立和完善教育、体育和社会相互衔接的人才输送渠道。鼓励高中毕业的校园足球学生运动员报考高校高水平足球运动队和运动训练、体育教育等专业。


八、加强信息化管理和文化建设,扩大校园足球社会影响


(十五)加强四川省青少年校园足球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应用。

共享丰富的校园足球教学资源,正确使用各级校园足球赛事管理系统,全面实施校园足球队、教练员、运动员注册管理,加强参赛运动员资格审查,准确记录学生校园足球活动历程,自动生成学生成长档案、赛事记录和获奖证书,相关材料和记录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十六)深度挖掘和建设校园足球文化。

灵活开展校园足球队旗、队徵、队服、队歌等设计比赛,定期开展校园足球摄影、摄像、征文、手抄报、专题评论、歌曲创作等文化主题活动。加强全省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宣传推广,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等新媒体的宣传作用,积极联系、组织媒体宣传报道校园足球活动,积极做好校园足球赛事和文化的宣传推广传播工作,扩大校园足球的社会影响,营造校园足球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