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考改革来了!教育厅七问七答权威解读
2017-11-30 15:29:17

11月28日,备受关注的四川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正式出炉!该实施意见有效期5年,根据新出炉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实行“两考合一”,考试科目实现“全科开考”。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实行纸笔闭卷考试,有条件的市(州)外语考试可增加听力测试、口试。考试成绩呈现方式也将以等级呈现,分为A、B、C、D、E等若干等级。值得关注的是,体育与健康将被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其分值权重原则上不低于总分的8%。

此外,我省也将落实综合素质评价方式,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将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择优选拔新生、自主招生的重要参考或依据。

在招生录取中,我省将开展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取得经验后全省推广。决定先在绵阳、宜宾、眉山三市开展试点,综合改革试点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开始实施。试点之外的其他地区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开始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可以暂继续按照现行的方式进行。

最迟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到2020年左右基本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四川省教育厅七问七答权威解读——

这次改革主要有五大任务:包括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招生录取办法、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和强化招生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左右基本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主要功能是什么?与传统意义上的中考是什么关系?

《实施意见》提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是取消中考,而是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重复备考的负担和压力。

我省大多数地区过去已经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但名称、要求不一。这次进行了统一规范:已经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的地区要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个别没有实行“两考合一”的地区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二)这次改革是如何处理“全科开考”和不增加学生负担的关系?

将国家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目的在于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克服一些科目“不考不教、不考不学”的倾向,引导学生打好共同基础,确保义务教育的基本质量。

同时,为防止增加学生负担,在考试内容上强调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在成绩呈现方式上,提出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等级”呈现,克服分分计较;在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和数量上,主要由市(州)根据当地实际进行设计,一般仍采取4(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6(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模式录取计分,没有纳入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即可。

(三)这次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有什么新的要求?

一是评价内容上,要求各地和学校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

二是在评价重点上,强调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充分体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特点。

三是在评价程序上,强调要做好写实记录、遴选典型事实材料、将用于招生使用的事实材料进行公示、审核、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做到程序严谨,方便适用。四是在结果使用上,实行谁使用谁评价,由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定具体的使用办法。

(四)高中招生录取看什么,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这次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重在改变目前高中招生将部分学科成绩简单相加作为录取唯一依据的做法,克服唯分数论。为了积极稳妥推进招生录取模式改革,将开展综合改革试点,逐步总结推广。

一是明确改革试点的两项具体任务:高中录取计分科目的选择构成和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录取中的使用,其中现已采取4(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6(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模式录取计分的,不再减少计分科目。

二是确定绵阳市、宜宾市、眉山市作为改革试点地区,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开始实施改革。

三是明确试点外地区的实施步骤,试点外地区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开始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但高中招生录取可以暂继续按照现行的方式进行,全省最迟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全面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五)这次改革对考试招生加分是如何规范和完善的?

为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统一部署,《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全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全面取消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比赛类、过程评价类等加分项目,各地同步取消地方规定的各类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六)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如何规范?

为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可给予经批准的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明确规定了市域范围内和跨市州两类自主招生资格的审批程序和要求。同时,要求从严控制招生比例,市域范围内的自主招生名额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一般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5%;跨市(州)自主招生的招生名额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报教育厅审批。

(七)此次改革对于一些高中阶段学校违规招生行为是怎么规定的?

此次改革针对违规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提前招生和恶性争抢生源等当前存在的一些比较突出问题,做了进一步规范。一是严格招生计划管理,要求公办、民办学校均须按照经核定的办学规模,严格执行年度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招生和超计划招生。二是严格招生时间管理,要求公办、民办高中学校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开展招生工作,严禁在学生完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前学校自行组织招生考试和录取新生,严禁将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提前送到高一级学校就读,严禁学校剥夺初中毕业学生参加中考和录取的机会和权利。三是实行阳光招生,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宣传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指导,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要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七公开”。禁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或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生。禁止把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收的学生安排在民办学校或社会培训机构就读。禁止生源学校和教师干扰或违背学生意愿填报学校志愿。

来源:微观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