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App须于明年1月底前完成备案 公众可查询监督
2019-11-25 10:53:39

11月22日,《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下发,要求现有的教育移动应用(教育App)于今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前完成备案。2020年2月1日起,将向社会公众提供备案信息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今年9月,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司长雷朝滋曾指出,一些学校出现了应用泛滥、平台垄断、强制使用等现象,一些教育移动应用存在有害信息传播、广告丛生等问题,给广大师生、家长带来了困扰,亟须规范和引导。

9月5日,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指出要对教育App实施备案制度。

据悉,备案工作将依托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http://app.eduyun.cn)常态化开展。App提供者应登录公共服务体系,填写《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备案信息表》,包括企业信息、业务系统信息和教育移动应用信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其进行核验。

其中,小程序、企业号等平台第三方应用统一到平台方提交备案信息,并由平台方向教育部共享备案信息。

提供者须先完成ICP备案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后,进行提供者备案。未完成的前述两项备案的提供者备案将被撤销,并予以通报。

《办法》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各级各类学校等机构使用者,应建立教育App选用制度,选用已完成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此外,机构使用者应通过公共服务体系进行使用者备案。

《办法》称,备案实行全程网上办理,一省备案全国有效。备案结果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公众查询。同时,将建立投诉举报通道,接受社会公众的投诉举报。

教育部表示,教育App存在违法违规或违反《意见》要求且整改不及时的,将列入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黑名单,通报并撤销涉事App备案。涉事单位六个月内不得再提交备案申请。

来源:新京报